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
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2022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22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发布)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党对政治协商工作的领导,提高政治协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政治协商,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围绕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发展重要问题以及其他重要事项开展的协商。 政治协商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凝聚智慧、增进共识、促进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 第三条 政治协商的基本方式是: (一)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直接开展的协商,简称政党协商; (二)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开展的协商,简称人民政协政治协商。 第四条 政治协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