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外请讲座及付费流程
发布时间: 2015-10-27 浏览次数: 2352

        教师外请讲座及付费流程 每学期初在教秘处登记本学期拟邀请讲座信息——讲座举行前一周将讲座具体信息发给OA秘书——OA秘书报教务处或科研处批准(外国专家讲座还需报宣传部批准)——讲座教师凭OA批准件到院办主任处预支讲座费(按照级别不同提供500-800元,每学期每门课讲座不超过2次)、领取劳务费用单——讲座结束后教师付费并请讲座人在劳务费用单上签字(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将讲座批准件和劳务费用单一同交还院办主任——院办凭批准件和劳务单到职能部门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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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外国语大学学术讲座登记表--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