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制2021年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0-12-03 浏览次数: 2923

上海外国语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考核2021年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提高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质量,注重考查申请人的培养潜力与学术创新能力,根据《上海外国语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是在新闻传播学院实行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考生提交用以证明其学习能力、知识结构和科研潜质的申请材料,学院组织专家对其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进综合考核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新闻传播学院成立学院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在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的指导下分别成立材料检查组、资格审核组、评审委员会。材料检查组负责申请者的申请材料检查,资格审核组负责申请者的资格审核并进行初审评定,评审委员会负责申请者的综合考核。根据综合考核结果择优录取。

第四条材料检查组、资格审核组的负责人由学院招生工作指导小组指定。资格审核组应由新闻传播学教授或副教授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

第五条 评审委员会应包括至少5名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交流能力强的新闻传播学科的教授或副教授;其中至少3人应为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师(含当年有招生名额的导师)。

第六条涉及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情形的老师应当回避资格审核、初审和综合考核。


第三章 申请条件

第七条 申请者须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并获得硕士学位(应届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第八条 有较强的学术研究能力和外语能力,并提供相应的科研成果与语言能力水平证明材料。

第九条 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工作程序包括个人申请、学院初审、学科综合考核、研究生院复核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四个环节。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自愿申请,提交能够反映其科研能力、外语能力和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学院组织初审、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名单、组织综合考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经研究生院复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录取。

第十二条 考生在1215日之前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材料递交截止日期前将以下申请材料纸质版递交至新闻传播学院审核:

1.《上海外国语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申请考核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在上海外国语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官网http://www.sjc.shisu.edu.cn/的“下载专区——院内下载”栏目下载;在递交纸质版申请表的同时请发送电子版到邮箱SISUcamper@163.com,邮件主题为“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研究方向-申请人姓名”;

2.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报名并生成的《2021年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

3.本人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往届生提供硕士学历证复印件、硕士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生提供在读证明;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网上报名时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学籍学历校验的考生,须另行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往届生提供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研究生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生提供学籍认证报告;

1)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获取途径: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下的“本人查询”打印下载本人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研究生学位认证报告获取途径:

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n,进入“学位查询”在线申请学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位认证报告;

3)应届硕士毕业生学籍认证报告获取途径: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下载本人的学籍认证报告。如不成功可根据要求申请书面认证,获得“学籍认证报告”;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获取途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5.硕士课程成绩单(需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6.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及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

7.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推荐信须密封并由推荐人在封口签字);

8.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科研项目等研究成果;

9.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修计划;

10.各类获奖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

11.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专业四八级证书、TOEFL成绩单、IELTS成绩单、全英文授课学位项目学位证书等,非通用语种考试等级证书,其他外语水平证书等)

以上纸质申请材料递交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上海外国语大学1教楼606室,邮编:200083。邮寄请使用EMS,并请在邮件封面注明“上海外国语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材料”字样。材料递交截止日期为20201231日。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21-35372350,邮箱:SISUcamper@163.com

第十三条 初审将按学科进行统一审核。首先由材料检查组核实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资格审核组根据考生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独立打分,内容包含:研修计划、硕士论文(应届生根据开题报告和已完成部分的论文文稿)、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和科研项目等研究成果、综合素质及相关工作与实践经历等所有提交材料。资格审核组将根据初审成绩按专业排序,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及综合考核的时间、地点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并报送研究生院在学校网站“博士招生”专栏统一公示。初审结果预计将于2021110日之前公布。

第十四条 综合考核时考生需携带(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2)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3)各类研究成果、外语水平证书、获奖证书等材料的证明。综合考核前学院将核查上述证件和材料的原件。

第十五条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负责安排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等进行审核,合格者进入综合考核。综合考核由学院评审委员会负责,将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外语水平(含专业外语)、专业基础、科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实验、实践能力、科研水平、创新能力、学术素养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对考生做出综合评价,按专业统一录取。

综合考核成绩最终归并为外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门科目,即考核成绩=外语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测评成绩,每门科目的满分为100分,考核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按照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

1)外语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考试语种可在英语、法语、德语、俄语、日语、西语、阿语、意大利语、葡萄牙语、朝鲜语中任选一种。

2)专业基础成绩:采取面试形式,包括专业理论、历史、方法等基础知识和学术前沿,面向本专业所有考生。

3)综合测评成绩:采取面试形式,包括所报考研究方向的科研水平和潜力,以及创新和实践能力等综合素养,面向本专业所有考生。

考生各科目面试集中进行,均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独立评分,取平均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总成绩低于180分,或单科(外语、专业基础、综合测评三科之一)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综合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第十六条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将按照综合考核成绩排序,按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复核,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第十七条 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的拟录取名单,由研招办在学校网站博士招生专栏进行统一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录取。

第十八条 拟录取生需进行体检,并按时将体检报告交(寄)至院系。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我校体检工作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撤销录取。


第五章 监督机制

第十九条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行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经学校查实的招生违规行为,将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学校纪检监察处,电话:021-35373330,电子信箱:jiwei@shisu.edu.cn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新闻传播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2021级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


 (请登录上外研究生院官网查询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关注定向、非定向、少民骨干具体报考时间:http://yz.shisu.edu.cn/8756/list.htm


附:

上海外国语大学新闻传播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招收定向就业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院系总招生人数的 30%(少民骨干除外)